111學年度第二學期資格考筆試結果公告
依博士班修業要點規定,請同學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資格考試通過後每學期必須選修「博士學位論文研究」,至畢業為止。
2.博士生通過資格考試後,自下一學期開始兩年內(不含休學)須通過「計畫書口試」,未通過者得由口試委員視情況給予半年或一年之補考寬限。未依上述規定通過「計畫書口試」者,應予退學。若有特殊事由,得提出書面申請延長期限,由本所審核。
申請筆試成績複查截止期限: 112年7月31日中午12:00前止。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系辦鄧小姐(分機: 56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