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111學年度國科會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缺額1名遞補申請
獎勵對象
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該方案公告規定,本要點獎勵對象為本校111學年度招收之博士班一年級(含逕修讀博士學位、甄試或考試入學) 成績優良及具有研究潛力之博士生。[意即111學年度入學之博士班博士生(含110學年度下學期提早入學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博士生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兼職工作、以在職身分報考或經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招生管道入學者。
(二)博士生於報到後辦理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未完成註冊或遭退學者。
(三)領取本校卓越博士生入學獎助學金、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等獎助學金者。
國科會補助及學校獎勵金額
(一)每名博士生每月獎學金至少新台幣4萬元,獎勵期間自博士班一年級起至博士班四年級止。[此次遞補案起始日為第2年4月~8月]
(二)獎勵對象於就讀博士班期間,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與本校位共同負擔獎學金額如下:
1.第1年及第2年就讀期間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每月補助獎勵3萬元,本校至少配合出資獎勵1萬元。
2.第3年及第4年就讀期間,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每月補助獎勵2萬元,本校至少配合出資獎勵2萬元。
(三)本校出資獎勵額度,須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各項補助經費以外之經費。該方案若因故調整獎勵金額,本校得配合國家科學與技術委員會規定辦理。
※請於113年4月12(五) 15:00前將申請表及指導教授出資配合款承諾書等審查資料繳交至系辦楊小姐,請各位符合申請資格的博士班學生踴躍申請!謝謝。
附件表格:申請表 (請先填寫申請人被推薦理由)(DOC)(ODF)、指導教授出資配合款承諾書(PDF)
相關法規:本校辦理「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試辦方案」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