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新光鋼添澄慈善事業基金會菁英學生獎學金」即日起至9/17止受理申請,歡迎符合資格的同學於期限內送申請件予資訊學院,謝謝!
- 目的: 為鼓勵與培育國內菁英學生,期許菁英學子能肩負國家社會向善與進步之動力,特訂定此辦法。
- 獎助對象及金額:依據實質審查狀況,本基金會可彈性調整獎學金名額。由本基金會選定之臺灣立案大專院校,指定該校得申請之科系如下:
醫學(排除獸醫)、理、工、電資(含電機)、資訊、生科、商、管、法學、經濟等領域學院,在學之大學部及碩士生,每名每學年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 申請資格:25歲(含)以下,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有臺灣戶籍。
一、申請前一學年全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5分(含)以上或班排名前百分之十(含)以內,且每科成績均及格。
二、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三、大學(或同等學歷一年級)、碩士生一年級及碩士生三年級(含)以上、延畢生、公費(軍 費)生、在職專班學生、外籍學生,不得提出申請。
- 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請浮貼2吋相片)、申請名冊,表格連結請點此。
二、在學證明(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蓋註冊章)。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成績證明:前一學年度成績證明正本。
五、自傳:1,000字以上,內容可包含但不限於申請動機、家庭狀況、推薦理由、個人求學規劃、畢業後職(學)涯規劃及獲獎獎金使用規劃等。
六、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表件請見申請書檔案)。
七、推薦函:大學(含)以上之申請,需檢附班導師或論文指導教授或校內專任老師之推薦函乙份。
八、其他相關證明:(為非必要項目,由申請人自行決定提供)
(一)各類優秀事蹟影本(限申請日前一學年度之事蹟),非前一學年度事蹟,請勿提供。
(二)凡具有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者,請繳交政府單位開立之正本證明。
(三)凡具有新住民、原住民子女身分者,請檢附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
注意:
- 本獎學金實施辦法請見附件檔。
- 如當年度已獲其他獎助學金愈15萬元者不可再申請此獎學金。
- 依照本辦法第捌點,無正當理由且未事先經本基金會同意,而不參加頒獎典禮者,喪失獲獎生資格。
歡迎符合資格的同學於113年9月17日以前提交上述資料電子檔予資訊學院魏小姐(分機:31229;Email: wenshin@cs.nycu.edu.tw),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