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班獎學金申請】113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申請至113/10/25(五)中午12:00止
一、獎勵名額
本院可申請名額為8名(各學院於113學年度評選之獲獎生應至少50%為博士班一年級新生,其餘名額可擇優評選博士班二至三年級學生)。
二、獎勵對象
(一)本獎學金獲獎學生須為113學年度註冊在學之本國籍且非在職之博士班一年級至三年級學生,且不得重複支領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獲獎後若有休學、從事專職全時有給工作或本校實施要點內所規範之不得支領情事,則該名額由學生所屬學院自同年入學之備取名單遞補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或領取本獎學金:
1.博士生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具在職生身分者。
2.以外籍生、僑生、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者。
3.已支領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者。
4.博士生於報到後未完成註冊、辦理保留入學資格、休學、逕博轉回、退學者。
5.獲獎後辦理休學者,自休學生效之月份停止發放,俟復學後重新申請。
6.獲獎生涉及學倫或性平事件者,於調查結束確認有涉案即停止獎勵。
三、甄選條件
由各學院自行組成審核小組就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於學院獲配名額內擇優評選獲獎生。
(一)符合本校逕修讀博士學位資格。
(二)曾發表重要學術期刊或會議論文。
(三)曾申請或取得重要發明專利、曾發表作品於國際重要展演活動或其他全國性競賽、國際級競賽獎項。
(四)曾獲得碩士論文獎項。
(五)曾任各大醫療院所之專科主治醫師。
(六)已取得法律專業證照或資格。
(七)學業成績優異並曾獲得書卷獎或優秀學生獎等獎項。
(八)曾擔任課程、實驗助教並獲得傑出、優良教學助教獎,或其他足資證明申請人傑出教學相關表現之具體事蹟。
(九)具有專業領域、跨領域研究之特殊成就或研究濳力及創新性。
(十)研究領域為重點或稀缺領域。
四、獎學金金額
(一)每名獲獎博士生每月獎學金 4 萬元,含教育部補助經費 2 萬元、學校統籌款 1 萬元、資訊學院須由指導教授自付 1 萬元。
(二)關於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辦理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實施要點第五點所指院系經費或指導教授自付 1 萬元,院系或指導教授得以獲獎生擔任教學助理(TA)或研究助理(RA)之報酬抵付之。
※請於113年10月25日(五)中午12:00前將申請資料電子檔上傳且務必提繳申請資料紙本送至系辦楊小姐收件。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MfNFYkPOdBsjua1rAde27EWSRoA83AR7m5WUHELeKfuXn0A/viewform
表格下載:
申請表 (請先填寫申請人被推薦理由)
法規:
請符合資格博士生踴躍申請!謝謝。